永續航空燃料宣稱疑虞 揭開「漂綠」風暴

德國漢莎航空(Lufthansa)旗下奧地利航空(Austria Airlines)因在廣告中聲稱其飛往威尼斯航班使用「永續航空燃料」(SAF)並實踐「碳中和飛行」而遭到罰款。然而,從技術上講,目前無法實現永續燃料的碳中和飛行。奧地利航空的廣告宣稱中,只有5%的燃料來自再生能源。這是奧地利首次對大企業漂綠開罰的判例。

此外,還有16家航空公司被指控漂綠,被歐洲消費者協會投訴。企業應注意避免「漂綠」行為,並預防相關法規的上路。全球第四大航空集團德國漢莎航空(Lufthansa)子公司──奧地利航空(Austria Airlines)今年6月遭到罰款。主因是在去年廣告中,聲稱該公司飛往義大利威尼斯的航班使用「永續航空燃料」(SAF),已實踐「碳中和飛行」,要乘客和該公司一起「實踐零碳飛行」。

奧地利消費者協會立即對該公司提告。法律專家鮑爾(Barbara Bauer)表示,目前技術上,並無法用永續燃料實現碳中和飛行。

原因在於,即便是永續航空燃料,也只是在生產過程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,燃燒時內部蘊含的石蠟還是會排放二氧化碳。

奧地利航空發表聲明指出,已注意到此一判決,未來使用永續燃料時,一定會提供更清晰訊息。

到底什麼是「漂綠」?

簡單來說,就是指政府、企業的行為,明明已經對環境造成衝擊,卻還是刻意誤導,或想要營造大眾錯誤印象。因此,各國無不從法治層面下手遏止「漂綠」行為,以維護消費者權益,其中以歐盟的動作最積極。

今年9月,歐盟議會和理事會針對「消費者賦權綠色轉型指令」達成協議,明確規範以下五件事:

第一:在沒有公信力的數據佐證下,不得使用模糊、空泛的字詞,宣稱產品的永續、環保特質。例如,「生態友善」(eco-friendly)、「生物可分解」(biodegradable)、「氣候中和」(climate neutral)、「環境友善」(environmental friendly)、「天然」(natural)等字詞。

第二:不能利用碳抵換計劃得到的減碳額度,宣稱產品達到「碳中和」或「低碳」。

第三:必須經過認證計劃、公共機構核定,產品才能使用永續標章。

第四:不能在零件還堪使用的狀態下,要消費者更換零件。例如,印表機墨水匣一定要等到外殼都不能使用,才能整個替換。

第五:如果產品無法維修,不得宣示產品可經維修,使用延長年限。

這項協議,還將在歐盟議會、理事會各自表決通過後,才算正式完成立法,預計最快將在2026年上路

台灣怎麼管制「漂綠」?

台灣目前還沒有直接針對「漂綠」的專法,主要是以《公平交易法》21條規範廣告不實,並鼓勵企業主動揭露。

為了防範漂綠,今年5月,尚未改制為環境部的環保署,就逐批公布需要進行碳盤查的的排碳大戶,就其排放場域邊界,逐一鑑別排放源、計算排放量,要求這些大戶揭露生產過程中的碳排,並經過第三方認證後公布。

今年初,金管會也從放貸部位最高的營建和製造業下手,列出初步永續準則。但永續能源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建議,應該把永續報告書的法律位階,提升到和財務報告相同,一旦造假,就必須面臨刑責

「漂綠」竟有6種?7大QA一次了解各國定義與法規進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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