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日前依據《氣候變遷因應法》公布2026年至2030年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草案,設定2030年碳排放較2005年基準年減少28%(正負2個百分點)的目標,為實現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奠定基礎。此目標以五年為一周期,逐步推進溫室氣體減排計劃。
為加強減碳力度,環境部要求直接或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.5萬公噸的電力、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進行排放盤查、登錄與查驗。同時,根據《碳費收費辦法》,2025年試行申報碳排放,2026年起將依前一年排放量及適用費率正式徵收碳費。
環境部表示,透過碳費制度的施行,預計至2030年可減少3800萬公噸碳排放,為國家邁向淨零排放目標提供重要支持,展現政府對應氣候變遷的決心與行動力。(原文出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