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政府於今年6月3日正式公布「高雄市淨零城市發展自治條例」,其中第19條明確要求在城市規劃中採取減緩與調適並重的原則。高雄市都市發展局表示,該條例將在都市設計中導入淨零與永續原則,特別關注三大面向,致力於將高雄打造成綠色韌性城市。

都市發展局長吳文彥指出,在都市設計審議過程中,將著重於遮蔭涼適的步行空間、綠色基盤設施以及低碳運輸系統的推廣,以提升各項開發案的淨零友善措施。此舉旨在確保城市開發既符合減碳目標,又能增強都市環境的適應力和美觀性。

具體案例包括楠梓區油廠段的大樓新建工程,依據都市設計基準,該開發案需呼應半屏山的自然生態景觀,並設置低衝擊開發設施(Low Impact Development)。此工程保留了既有喬木群,採用微滯洪下凹設計,提升保水性能,並設置生態池以提供滯洪空間,全面展現出對環境的友善與可持續發展的承諾。(原文出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