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國總理蕭茲(Olaf Scholz)近日表示,歐盟應避免對未符合碳排放標準的汽車製造商施以罰款,並建議將資金留在企業內部,用於產業現代化和技術升級。他認為,這樣的做法更有助於推動產業轉型和長期的氣候目標實現。
德國經濟部長哈柏克(Robert Habeck)則對罰款政策表達了更具彈性的立場。他指出,若汽車製造商在2026年或2027年能超額完成減碳目標,支持暫時延後原定於明年開始實施的罰款。他強調,這種務實的過渡安排不僅能提供企業更大的靈活性,也能激勵企業在不承受巨額罰款壓力下,持續推進減碳和氣候保護措施。
根據歐盟規定,2025年新註冊車輛的平均碳排放需較2021年降低15%,然而,由於電動車銷量下滑,實現這一目標的難度有所增加。哈柏克在與義大利企業暨義大利製造部部長烏索(Adolfo Urso)會談後重申,對於車輛排放限制應保持堅持,但過渡期政策需更靈活務實,以確保氣候目標與產業發展能同步推進。(原文出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