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正著手研擬「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」(暫名),允許企業為單一產品申請碳足跡並揭露排碳量。該辦法預計最快於9月底前預告,並作為企業自願參與的標準。此外,環境部將持續研究強制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,但目前尚未確定實施期程。

該辦法將包含碳足跡核定申請、應備文件、審查、查驗、核算、分級、標示、使用、期限、廢止、管理等一系列規範事項,以及非屬公告應核定碳足跡產品的獎勵辦法。環境部進一步說明,碳足跡是指產品從原料取得、製造、配送銷售、使用到廢棄處理等生命週期各階段產生的碳排放量,經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總和。

環境部在其前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時期,已推動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」。此次新訂辦法的重點之一,是確保單一產品能具有一致的碳足跡,為企業提供更清晰的標準。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,此舉將有助於推動產品碳足跡的有效管理。(原文出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