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日前公布「碳費收費辦法」、「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」及「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」等三項碳費相關法規,自發布日即日起生效。環境部長彭啓明強調,這次碳費收費僅針對大型排碳企業,中小企業並不在徵收範圍內,無需引發恐慌。
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表示,碳費的收費對象為年排放溫室氣體達2.5萬公噸以上的電力、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,推估涉及約500家廠商,溫室氣體排放量約佔全國總排放量的54%。這些廠商明年需在5月底前試申報碳費,並在6月30日前提交自主減量計畫。
按照規劃,正式收費將於2026年開始,屆時企業需根據2025年的排放量並按優惠費率繳納碳費。環境部的目標是給予企業足夠的時間來制定和實施碳減排計畫,為2030年的減量目標做好準備。(原文出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