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部日前完成碳費費率審議,預估2026年碳費收入將達新台幣60億元。台中市等地方政府要求,碳費應回歸地方,並呼籲至少8成比例應由地方政府自行運用。對此,各界展開討論,碳費的用途成為關鍵焦點。
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及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等5個環團發布聯合聲明,呼籲政府各界應盡速提出碳費預算書,以確保碳定價制度能夠真正減少碳排放。聲明中強調,應停止將碳費作為補貼財團的工具,避免高碳排產業藉自主減量計畫享受優惠費率,並呼籲各界在碳費分配上保持謹慎。
聲明進一步提出三點具體建議,首先應將碳費用途聚焦於氣候變遷調適、日常減碳與公正轉型,不應任意補貼高碳排企業,尤其應停止對石化、鋼鐵、水泥等高碳洩漏風險產業的優惠政策,確保碳費的使用符合減碳初衷。(原文出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