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南計劃於2025年至2028年間試辦碳市場,並為電力、鋼鐵和水泥等高碳排產業設定排放配額。此舉旨在幫助這些產業應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的挑戰,同時完善巴黎氣候協定第6條的相關法規配套,以支持國內減碳進程。
巴黎氣候協定第6條規範締約國間的碳排放交易機制,允許國家透過碳權買賣來抵銷碳排放,從而減少自行減碳的成本壓力。這一條款被認為是國際碳市場成立的基礎,有助於全球碳減排合作。
然而,越南在碳市場試辦期間暫不對外國企業及實體開放碳權交易,集中擴充國內基礎設施並協助本國企業適應碳權交易機制,以確保碳市場的穩定發展和國內產業的順利轉型。(原文出處)